六盘水市卫生局
盘县今年元月被纳入贵州省200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工作开展运转实施正常,取得较好成绩。
一、盘县的基本情况和卫生资源状况
盘县位于我市西南部,占地总面积4056平方公里;全县辖37个乡镇,450个行政村,47个居委会;人口11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95万人,少数民族人口19.2万人;年人均收1756元,属省级贫困县。
全县11个县级医疗机构,其中3所为二级医院;职工人数448人,年开放床位数381张;6所企业医院,其中二级医院两所,职工人数700人;全县辖乡级卫生院36个,其中中心乡卫生院13个(一级甲等卫生院7个),一般乡23个,职工总数571人,学历情况:本科1人,专科53人,中专403人,高中以下114人;职称情况:中级33人,初级447人,其他人员91人,卫技人员占总数的84.06%;村级卫生技术人员728人,均达两化教育标准,62个村尚无村卫生人员。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的整体情况
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省、市的关心、支持下,在县、乡、村三级共同努力下,根据政府组织,农民自愿,农民代表参与监督的原则,多部门通力合作,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历时2个月,截止今年2月20日,累计参合农民679719人,参合率为71.6%,共筹资6797190元,参合率在全省试点县中名列第一。按照中央、地方、个人各10元的要求,2005年盘县应集资2039.72万元,其中个人筹资679.719万元,县级财政配套204万元,市级配套204万元,省级配套272万元,现到位资金1359.719万元。中央配套680万元尚未到位。
截止今年8月15日,已经报审的参合门诊20271人次,发生医药费550160元,减免报销221990元;收治住院7965人次,发生医药费6625571元,减免报销2394105元;在外地就诊住院216人次,发生医药费1256608元,减免报销226110元。据预测正在审核补偿的合作医疗经费100万余元,待报审补偿报销的约300万元,减免补偿总金额在661万元左右。预计年底减免补偿金额达1500万元左右。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实施,农民得到了实惠,反响好,满意率高,深受群众欢迎。贵州省电视台“今日视点”栏目以《推行合作医疗,农民得实惠》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
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自元月启动实施,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县、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盘县的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的切实可行的政策文件。要求县、乡经办机构和服务机构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方案及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适时审慎地调整补偿比例,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面,把这项工作逐步引向深入。
(二)简化报销程序,服务农民群众。盘县经办部门在对参合农民看病、住院人次、病种、医疗费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县、乡、村看病报销的不同比例,并简化了报销程序,基本上实现了当场减免报销,极大地方便了参合农民群众。
(三)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在充分尊重农民意识的基础上,严格规范筹资缴费管理,部门配合,群策群力,稳步提高参合率。在筹资阶段,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作为提高农民群众自愿参与意识的关键环节,盘县政府印发《告全县农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10万份,发放到广大的农民群众手中,并利用张贴标语、报纸、电视等方式进行多方位的宣传,提高了农民群众对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知晓率和自觉参与的意识。盘县参合率71.6%,名列省内前矛。
(四)建立县、乡合作医疗工作组织机构。盘县政府专门下发文件成立合作医疗工作组织机构,县合管中心编制12人,乡级合管办编制2-3人,并明确县级合管中心专列工作经费120余万元,各乡镇为本级合管办添置了微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县合管中心组织各乡镇微机操作人员进行了知识培训,提高操作能力,保障了合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提高服务质量,有效降低医疗费用。盘县以为民服务为出发点,建立健全了各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职责,规范服务行为,为广大参合农民提供方便、快捷、实惠的医疗服务。盘县合医中心,在药品采购的问题上,采取比价采购办法,实行全乡镇统一药品价格,并规范了每一品种的最高价格,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药品价格,让利于农民群众。
(六)进一步加强医疗资金的规范管理,做到资金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省财政厅、卫生厅基金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文件精神,盘县合医管理中心加强了合作医疗资金的规范管理,通过定期公布帐目和公示个人就医报销情况,让广大参合农民知晓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各级监督部门的监督,审计部门建立了定期审计制度,盘县的合医资金管理规范,整体运行平衡工作开展顺利良好。
三、调研体会
盘县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通过半年多的实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受到了农民群众的广泛欢迎。通过调研有以下体会。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关键,盘县县委、县政府,乡委、乡政府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来抓,上升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践行“三个代表”的高度去做这项工作。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效果明显。如西冲、鸡场坪、柏果等乡镇书记、乡镇长带头走村入户搞宣传动员,仅十多天时间,农民参合率就达80%以上。
2、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是基础。
盘县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在农村探索性开展合作医疗工作,虽然筹资数额较少,抗风险能力差,但是,合作医疗还是解决了部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因此农民群众对合作医疗工作有一定的认知基础,从而能够理解、接受并积极参与合作医疗工作。
3、部门支持是搞好合作医疗工作保证。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是政府行为,需要政府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才能很好地搞好这项工作。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的实际,采取措施,为困难群众和部分特殊群体提供了资金帮助,有力地保证了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民政局对极贫户、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缴纳部分给予全额代缴,补助五保户3344户2028人,极贫户12806户32035人,重点优抚对象2617户2638人,共补助38701人,补助资金387010元;县扶贫办对三个一类贫困乡参合难以缴纳个人筹资的农村贫困人口代缴40%;县计生局对二女结扎户和放弃政策性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代缴40%的参合资金,共补助4265户16822人,代缴经费67288元。全县累计代缴金额461930元,有效解决了农村群众中特困群体的参合困难问题,提高了全县的参合率。
4、建立组织机构,制定政策。
为了搞好全县的合作医疗工作,盘县编办专门下发文件,县、乡两级给编制人员,专门成立县、乡“合管办”组织机构,对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提供组织保证。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盘县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文件,如《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办法》、《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金管理办法》、《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实施方案》、《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管理办法》、《盘县卫生院管理办法》、《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统一药品零售价格目录》。政策制度的制定,严格了合作医疗工作实施和资金管理,加强了就诊减免和资金运行的监管,保证了药品的质量和最优的药价,对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可靠的政策制度保证。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盘县的合作医疗工作通过努力,工作运转正常,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合作医疗工作的筹资任务重、筹资成本大。合作医疗的缴费主体是遍布山区的千家万户农民群众,筹资是年年宣传,年年发动,年年收线,任务繁重,操作繁杂。这种方法要熟了狗,要生了人,跑断了腿,磨破了嘴,乡镇干部任务重,压力大。每年县、乡、村都要有负责筹资的人员,形成一支庞大的筹资队伍,每次筹资少则一个月,多则几个月,过长的筹资时间,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根据粗略估算,筹资的人力成本,加会议费、宣传、通讯、交通费等成本约占农民筹资总额的20%。
2、由于受到原来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不到位和药价不放心的影响,少数农村群众还在持观望态度,尚有近30%的农村群众没有参加合作医疗。
3、全县有近500个医疗机构(点),点多面宽,管理工作量大,县、乡两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人员尚未完全配备到位,部分乡镇“合管办”工作人员的素质离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4、部分乡镇财力有限,办公设备尚未配备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5、乡镇卫生技术人员人数不足、素质不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农村群众看病就医的需要,成为制约合作医疗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
6、医疗服务机构设备短缺,陈旧落后,就医条件较差,不能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部分村卫生室尚没有固定场所,有的村没有乡村医生,卫生员收入低,工作不安心,队伍不稳定。
五、措施和对策
1、建立预缴费的筹资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农民每年合作医疗经费的预缴费的筹资机制,切实解决每年宣传,每年发动,每年收钱的任务重,压力大,钱难收的问题;积极开展持续的宣传工作,用新的团队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提高农民的互助共济意识,采取“小手拉大手”做法,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提高农民对合作医疗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意识,推动合作医疗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2、加大资金投入,加快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更新和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2005年盘县县委、县政府已将33个乡镇卫生院的改扩建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十件实事”。
3、根据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不足,素质不高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选派一批乡镇卫生院的卫技人员到县、市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提高卫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从县级各医疗机构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卫技人员到边远乡镇帮扶。
4、调整和补充村级卫生技术人员,补充村卫生人员队伍,采取多方筹资的办法,解决村卫生室的建设问题,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加强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为农民群众服务的能力。
5、加强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6、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合率;加大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收费行为,统一药品价格,控制资金使用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漏洞和浪费,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