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斌
〔内容摘要〕作者从国际国内煤炭行业的发展趋势出发,结合目前煤矿产业政策和我市实际,对组建大型地方民营煤矿生产集团,突破煤矿产业发展瓶颈提出了几点构想。
〔关 键 词〕民营煤矿 生产集团
〔作者简介〕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随着国际国内煤炭产业的不断发展,行业之间竞争的日益加大,加之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政策的调整,在地方民营煤矿企业中成立大型煤矿生产集团公司问题已由以前的一种设想转变为地方民营煤矿企业突破重围的一条出路。为此,笔者提出了几点构想,仅供决策参考。
一、成立大型地方民营煤矿生产集团的意义
(一)成立大型地方民营煤矿生产集团公司符合国家煤炭产业发展的大方向。鉴于现在及将来很长一段时间煤炭依然保持国家主要能源地位及现阶段全国地方煤矿数量众多,生产规模较小,管理水平低下,资源浪费严重,安全生产压力巨大的实际,国家迫切需要在提升煤矿企业的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同时,减少煤矿的数量,减小安全监管的压力。为此,国家作出了《关于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的指导意见》、《国家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等一系列规划和决定,决定进一步明确产煤重点区域,实施“重点发展”战略,减少地方煤矿数量,减轻安全压力。
(二)成立大型地方民营煤矿生产集团公司是增强地方民营煤矿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和政策调整能力的有效途径。尽管目前煤炭市场较好,但企业仍然需要承担产业政策调整的风险、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企业之间竞争的风险和企业自身安全发展的风险。同时,现实经验向我们说明:一个地方或一个行业,拥有一个比较大的“亮点”,在上级制定或调整有关政策时,才较容易被纳入上级的视线,作为政策制定时考虑的一个因素。总之,成立大型地方民营煤矿生产集团公司,有助于增强煤矿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减少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对企业生存和发展带来的影响,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三)成立大型地方民营煤矿生产集团公司是做大做强煤炭支柱产业的发展需要。作为地方政府,尤其是像我市这样的以煤炭资源为主的资源型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在抓其他产业发展的同时,必须将现有处于优势地位的煤炭产业做大做强,更好的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作为一个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只有做大做强,增强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提高地域身份和地位,才是一个有理想企业的奋斗目标。
(四)成立大型地方民营煤矿生产集团公司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方式。长期以来,地方民营煤矿企业大多数是家族式管理方式,缺乏现代企业制度所拥有的科学决策、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等优势。企业走向规模大型化、管理现代化,是时代发展的大方向,是企业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的需要,也是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上规模、上档次的需要。
(五)成立大型地方民营煤矿生产集团公司有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能。成立大型地方民营煤矿生产集团公司,更有利于企业统一调度生产、安全管理、后勤服务、物资采购、市场销售等环节所需的人力、时间、资金、精力,避免现有每个煤矿企业都要在上述几方面花费大量精力、时间,投入大量人力和资金的低水平重复劳动的状况。对于行业监管部门而言,也可以减少监管对象,集中监管精力,降低监管成本和压力,提高监管质量。例如,现在是对每个煤矿派驻1名安全督查员,成立集团公司后,可向该公司派驻安全督查小组即可。对每个矿的普遍性要求,也不必逐矿发文,对集团公司1家即可。对煤矿维改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也可由集团公司统一收取,充分发挥公司股东之间的监督作用,政府部门只需监控集团公司一家即可。
(六)成立大型地方民营煤矿生产集团公司可以减轻现存几个不利因素的影响。第一,可以减轻国家整顿关闭煤矿和资源整合政策的压力。我市现有地方煤矿468对,新建矿井92对,在目前国家和省整顿关闭政策的影响下,很可能2年内要关闭50%左右的煤矿。单纯的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难度会非常大。而采取整顿关闭与资源整合和成立集团公司的做法,可以在推进地方大型民营煤矿生产集团公司成立的同时,减少地方小煤矿的数量,同时整合部分煤矿资源。对此,可以说是一举三得。第二,可以减轻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煤矿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的压力。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由集团公司统一调度,更好地发挥人才效能。部门监管人员数量也大幅下降,避免了现有少数驻矿督查员不懂安全却监管安全的窘境。第三,可以减少目前小规模、低水平重复劳动管理模式带来的不足,降低管理成本,增强管理的科学性。第四,有助于推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具体来说,可以避免或减少本区域内同行业在销售、运输、协调关系等多方面的恶意竞争,同时,规模化经营和管理,有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对其他非煤企业的发展也会起到积极的示范引导作用。
总之,成立大型地方民营煤矿生产集团公司很具现实意义。
二、成立大型地方民营煤矿生产集团公司的关键因素
(一)现有业主是否愿意接受?这是成立大型地方民营煤矿生产集团公司的前提和关键因素。这又取决于几个因素:
1、对未来集团公司管理权归属的担心。这可以通过政府引导科学、公正、民主、合理地设定公司章程,设定管理模式和管理权限,实现规范化的现代企业管理来减轻现有业主的疑虑。如:按组建前各矿的煤矿储备量的价值在组建后大公司中所占比重享有相应权利;实行董事会集体决策机制;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制约职能等。
2、结合目前国家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政策调整这一有利时机全力推进。
3、政府的态度必须鲜明,组织引导必须公正、科学且坚强有力。
4、组建工作必须做到公正、公平、科学、高效、有力。
(二)要按照宜大则大的原则,结合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资源整合等工作的开展,加快推进现有煤炭企业的重组、兼并、联合、改造和资源整合,鼓励减少矿井数量,提升矿井单产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促进地区煤炭生产集团的组建。
(三)法律、政策的支持。2006年6月2日至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内蒙古自治区考察工作,在考察神华集团补连塔矿洗煤厂时他指出,“煤炭工业改革发展事关国民经济全局……,需要通过大型煤矿兼并重组中小煤矿,中小煤矿联合改组等办法建设有实力的煤炭企业,下决心建几个亿吨级的大型煤炭基地。”同时,从《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的指导意见》、《国家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等国家的指导性文件中可以明确看出,国家对此是支持的。
(四)市场是否能够接受?从全国的发展和全省的发展来看,尽管当前煤炭市场还较几年前看好,且煤炭将长期作为我国能源消耗的主体。但随着煤矿企业的不断提高生产能力,全国全省各地在煤炭资源整合中都不同程度地将本地区煤炭生产能力大幅提高(如:国家核准我省“十一五”末煤炭生产能力为1.2亿吨,我省自定1.5亿吨,但9个地州市上报规模合计3亿吨左右),加之国家控制高耗能产业政策及降低能源消耗政策的宏观调控,以及不可避免的部分非法煤炭的生产,煤炭市场总体存在销售竞争加大风险。如若不通过整合实力做大做强,还靠6万吨、9万吨、15万吨的单体规模与外省单体动辄30、45、60,甚至上百万吨的规模竞争,肯定费力不少。可以说,组建大型地方民营煤矿生产集团公司,是市场发展的需要。
三、选择组建集团公司需要做的工作
(一)明确态度
组建还是不组建?市场自发组织还是政府引导组建?需要尽快决策。鉴于对我市、乃至我省的煤炭长远发展考虑,笔者建议组建大型地方民营煤矿生产集团公司,并先由政府引导成立1个集团公司作为示范引导。
(二)公正、公平、科学、高效地制定工作方案
在决定组建大型地方民营煤矿生产集团公司之后,就需要制定公正、公平、科学、高效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对象和范围、工作原则、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方式、工作时限要求、监督制约机制、执行保障机制等,保障组建工作的科学、依法、有序、有力开展。
(三)争取上级的支持
主要是争取上级的政策和时间支持。
(四)快速行动
由于国家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政策时限要求很严,一旦政府决定之后,宜尽快行动。在现有形势下,由政府公开、公平、科学引导,先在需关闭整合的5~10个煤矿企业基础上启动1个集团公司作为示范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