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素芳
〔内容摘要〕
全省“新农保”工作在钟山区试点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本文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有关对策建议。
〔主题词〕 新农保
试点 对策建议
〔作者介绍〕 钟山区政协文史委
一、基本情况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和贯彻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钟山区作为贵州省“新农保”工作试点,应参保7.7万人。自2010年2月启动实施至2010年8月31日,已参保3.6万余人,占应参保人数的46.79%;其中16岁至59岁登记参保24913人(占应参保人数6.54万人的38.09%),60岁及以上登记参保11176人(占应参保人数1.17万人的95.37%);征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228.04万元,发放9744人(含2010年1月至7月年满60岁人员)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452.43万元。
“新农保”在钟山区试行过程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成立各级领导机构,提供组织保证。
全区“新农保”工作得到区、镇(办、乡)和村的高度重视,先后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划拨工作经费,确定奖励机制,积极开展工作,确保2010上半年达到30%的参保率。
2、认真开展政策培训,规范业务操作。
根据《贵州省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钟山区制定了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钟山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各办、镇、乡配备了“新农保”经办工作人员,区职能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新农保”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3、大力开展宣传发动,积极引导农民参保。
各镇(办、乡)、村(社区)分别召开动员大会,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进组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及召开村(组)民大会等形式对“新农保”工作进行宣传发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农民积极参保。截止2010年8月底,全区60岁以上“新农保”参保率达95.37%。
4、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各办、镇、乡积极加大工作协调力度,主动联系辖区公安派出所和农村信用社等部门抓好“新农保”工作的落实。如汪家寨镇通过派出所上门办证,信用社抽调专人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等“特事特办”制度,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新农保”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无现成模式,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许多制约这一民生工程的问题和困难凸显出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宣传效果不理想,村民理解有偏差。
一是部分农民家庭人口多,收入低,负担重,交付参保金尚有困难;二是部分农民受获取信息通道和自身文化素质的影响,对“新农保”政策了解不深,理解不透,认识上有偏差,宣传效果不理想。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对“新农保”和城市养老保险的区别缺乏认识,16-45周岁农民对续交保费和政府补贴金额不清楚;三是受过去“老农保”、“商业保险”的负面影响,担心政策变化,对“参保”缺乏安全感;四是部分外出打工的年轻人认为今后工作和生活的地点不确定,在“参保”问题上举棋不定、犹豫不决。
2、工作设施尚薄弱,业务能力待提高。
一是各镇(办、乡)及村“新农保”经办机构不完善、人员不足、资料管理不规范、相关系统软件常出错等问题普遍存在;二是具体经办人员政策理解不到位,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村级专管员待遇偏低,业务水平低,积极性不高,缺乏工作责任心。目前大湾镇因为严重人手不足,劳保所仅所长一人是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其他工作人员均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人员流动性大,影响工作效率。四是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参保金的收取和补贴补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缺少监督,资金监管存在漏洞。
3、部门协调不到位,工作进度受影响。
一是承担“新农保”业务的代办金融机构系统不完善,导致返工、重复录入等情况时有发生,加大了工作量,降低了工作效率;二是公安机关户籍管理与“新农保”工作对接不到位,制约了“新农保”工作进度。凤凰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区域已划归荷城街道办事处和红桥开发区,但户籍仍在凤凰办,加大了任务基数,影响了参保率;大湾镇现有外地嫁入本地妇女及因民族变更等因素导致无户籍或户籍不清的7000余人无法办理参保手续;还有因征地拆迁导致部分农民“转为非”无法“参保”等,都直接影响了“新农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4、政策措施不完善,工作推动缺机制。
因为“新农保”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无现成模式。钟山区出台的实施意见尚需完善,工作推进中也会出现一些新问题,如“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之间的衔接转移不到位,“老农保”和“新农保”不统一;镇(办、乡)奖惩机制不完善,未能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除区政府出台了各村、社区每参保一人给予5元补助的政策外,仅有汪家寨镇确定了根据各村(社区)参保完成率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机制。汪家寨镇、大湾镇对未完成参保率的村和社区,将给予工作人员相应的处罚。
三、对策和措施
实施“新农保”这一民心工程,是我国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中“强农惠农”的重要举措。在深入分析上述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对策措施:
1、继续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良好舆论氛围是落实和推进“新农保”政策的基本保证。针对宣传发动工作不到位的状况,一是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排除疑虑,切实把“新农保”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关注保障民生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新农保”政策和各项配套措施,坚定推进“新农保”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加强教育和引导,增强镇(办、乡)、村干部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二是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新农保”政策。充分利用文化下乡、镇乡赶集日、节假日、民族节庆日等群众聚集场所,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发放“养老金”以扩大影响,还可采用组织已得到实惠的参保人“现身说法”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广为宣传“新农保”政策,努力提高村民参保意识和积极性,从而解除村民的思想顾虑。配合区委宣传部、团区委“春风行动”、区妇联“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倡导家庭伦理美德,引导农民参保。
2、适时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以“新农保”工作参保率较高,工作扎实有效的办、镇(乡)为典型,适时召开全区“新农保”工作总结交流会(或现场会),为基层交流学习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提供平台,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汪家寨镇以“入户宣传率达100%,群众知晓率达100%”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出发点,使“新农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镇派出所、信用社简化办事程序,特事特办,为村民及时参保提供了条件,这些做法都可进行推广。
3、加强基层人员业务培训指导,严格岗位责任奖惩机制。
一是政府要完善各级经办机构,通过招考和调整工作岗位等方式,确保镇(办、乡)劳保所有编制有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发生参保金流失等不良情况;二是业务部门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执行力,特别是要加强村级劳动保障专管员队伍建设;三是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和督查制度,将镇(办、乡)、村组织开展“新农保”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引进工作奖惩机制。
4、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顺利推进工作的合力。
“新农保”工作在信用社和派出所常遭遇“肠梗阻”。因此,区政府办应及时召开“协调会”,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一些紧急问题,一是要加速“新农保”代办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系统升级,提高服务质量,开辟专门窗口,方便群众交纳参保费和领取养老金;二是要协调公安机关在政策范围内简化办事程序,特事特办,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
5、不断建立健全完善政策措施,明确工作奖惩机制。
一是政府应尽快研究出台“新农保”与其他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办法,及时理顺有关政策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城镇养老保险与农村养老保险的及时有效衔接。制订出台有关办法,可采取政府救助、集体支付、企业帮扶等方式,切实解决包括重症残疾在内的困难群体参保困难;二是可调整参保农民缴费时间,对部分经济困难群众,可分两次或多次交费;三是要明确奖惩机制,提高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确保“新农保”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