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相君 高汉祥
〔内容摘要〕 本文着眼于我市农村金融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好的工作方法,对农村金融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
键 词〕 金融 扶贫 建议
〔作者简介〕 市扶贫开发局 人行市中心支行
为全面推动金融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贫困农户增收,实现同步小康。6月初,市扶贫开发局和人民银行六盘水中心支行联合先后到六枝特区、盘县、水城县分别从农户小额信贷额度、中小企业(合作社)融资需求、涉农金融机构惠农措施、农村金融网点布置、探索创新贷款小产品的运作模式等五个方面开展金融服务扶贫开发调研,与开展农村信贷工作的部门、涉农金融机构进行座谈、采取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走访了贫困农户30户、家庭农场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涉农中小企业6家。同时学习了金融服务扶贫开发的花溪农商行有关经验。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1金融扶贫调研掌握的情况
1.1全市农村贫困情况
全市有扶贫开发重点乡镇68个(其中:一类6个,二类40个,三类22个)、贫困村615个(其中:一类370个,二类136个,三类109个)。虽然2013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934元,比2010年增加2300余元,全市1个县、35个贫困乡镇已实现减贫摘帽,贫困乡镇发生率从72.34%下降到35.11%,贫困人口减少48万余人。但是,按照2013年末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的贫困户识别标准(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
2014年全市仍然有农村贫困人口60.96万(其中:无劳动能力人口占比21.97%),贫困发生率高达23.52%,扶贫开发任务离全面实现小康的差距依然很大。
1.2我市农村金融现况
全市商业银行开展涉农业务的有农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工行和贵州银行6家,政策性银行有农发行1家,商业性保险机构有人民保险1家。其中:农行在5个乡镇设立有办理存取款业务的网点,在全市874个村设有取款设施;农村信用社在全市所有乡镇设立有办理存取款及贷款业务的网点,在全市423个村设有取款设施,已完成农户建档43万户(占总农户59万户73%),授信发证28万户(占总农户59万户47.5%),授信金额75亿;邮储银行在4个县区设立有办理存取款及贷款业务的支行,在45个乡镇设立有办理存取款业务的代理网点,在全市8个村设有取款设施;村镇银行在盘县、钟山、水城县设立有办理存取款及贷款业务的机构,在1个乡镇设立有办理存取款及贷款业务的服务机构;工行在3个乡镇设立有办理存取款业务的机构,在盘县3个村设有取款设施;贵州银行在3个乡镇设立有办理存取款及贷款业务的机构,在盘县3个村设有取款设施;农发行在4个县区设立有办理存取款及贷款业务的机构,开办有担保、抵押及质押贷款;人民保险在全市88个乡镇设立有办理保险的机构,开展了能繁母猪、森林、烤烟等3个政策性农业险种。
2013年全市涉农贷款余额313.21亿元,比年初增加55.61亿元,增速21.59%,大于各项贷款增速3.59个百分点;农户贷款余额78.03亿元,比年初增加15.81亿元,增速25.41%,大于各项贷款增速7.59个百分点。按照人行涉农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速不低于各项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两个不低于”要求,不仅涉农贷款持续达到“两个不低于”,
农户贷款也持续实现“两个不低于”,全市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远大于其它行业。
2主要成绩及做法
2.1在全省率先重新启动小额就业贷款发放工作
我市2009年以来累计发放小额就业贷款8.26亿。其中:妇联与农行、农村信用社合作发放小额妇联创业贷款6.9亿,收贷收息率达99%,收贷收息率达95%;团市委与农村信用社合作发放小额青年扶贫贷款,累计发放2000多万元,收贷收息率达95%以上;市残联与农村信用社合作在全省率先发放残疾人小额扶贫贷款,以盘县为试点县,累计发放2000多万元收贷收息率达95%以上。
2.2发放大量小额扶贫贷款,促进贫困农户增收
2009年—2013年全市累放小额扶贫贷款51744万元,覆盖农户137674户。贫困农户申请的小额扶贫贷款,主要用于运输、种养殖业、小商品买卖、学生上学及就医等。例如六枝特区农信社,专为百姓提供方便快捷、无需抵押的小额信贷服务,支持地方百姓发展产业。累计向全区1.8万户农户、发放小额贷款8050万元,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覆盖了全区19个乡镇、81个行政村,使得1.8万户人口从中受益。
2.3农户贷款持续高速增长
主要表现为农户脱贫致富的农户贷款增速,持续远远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五年间,农户贷款余额增长了3倍多。(见表1)
2013年末,比一般普通贷款利率低2个百分点的低利率小额信用农户贷款达33.13亿元,是2009年的贷款金额的近30倍,比年初增加10.13亿元,增速达44.
04%,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6.04个百分点,低利率的小额信用农户贷款占农户贷款占42.46%,比年初增加5.48个百分点。(见表2)
2.4小额信贷发放及回收的主要做法
扶贫部门与农行、农村信用社均合作发放过小额信贷。贷款程序采取每户贫困农户1年内可申请不超过2万元贷款规模的到户贷款贴息资金,对通过能人(大户)带动贫困户共同致富的项目,每户1年内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贷款规模的到户贷款贴息资金,由农户或项目业主向承贷机构申请贷款,县、乡扶贫部门审查核对贷款农户或项目业主是否符合申请贴息的条件,贴息方式采取到户贷款贴息资金可直接或通过金融机构间接补贴给贫困农户两种方式,目前我市采用通过金融机构间接补贴。扶贫部门的项目贷款贴息是采取直接补贴给项目实施单位(即扶贫龙头企业)。
团市委和妇联主要是利用社保资金向金融机构担保抵押,为农村妇女或创业青年小额扶贫贷款和就业贷款提供贴息。
3调查发现的问题
3.1农户对小额贷款的需求较大、金融授信额度偏小
据调研,一般专业种养殖户对资金的需求为10—20万元,家庭农场对资金的需求基本在20—40万元的阶段。目前我市农户和家庭农场主要通过信用贷款的方式获得资金需求,受信金额平均在3—10万元。如六枝特区大用镇骂冗村白辉正,全家种植皂角树1200亩,养殖乌鸡2500羽,投入资金40余万元,在当地农村信用社获得信贷资金1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他扩大规模的需求。大用镇大用村的村民唐有才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棚葡萄200余亩,贷款需求在20万元,贷款期限为2—3年,得到的信贷资金为8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与其项目周期长、投入大、资金回收慢不相适应。
3.2涉农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大、融资难
据了解,按照商业银行的贷款规定,企业的厂房、设备和房产手续等是可以抵押融资,但厂房、设备等抵押条件没被执行,原因是多数涉农企业的厂房和设备是建设在租用的土地上,商业银行承担风险大。如六枝特区宏奇制药厂,自主知识产权研发的药物达40个品种,由于受资金制约,只能生产4个品种,每年的销售收入为2000余万元,每年税收300多万元。现在的缺口资金2000万元,因配合地方退城进园政策导致厂方产权手续不齐,缺乏抵押担保手续,未能贷款。
3.3涉农金融机构的服务方式传统,缺乏创新
我市涉农金融机构服务措施主要有:一是贷款服务,对有资金需求的农户和龙头企业进行贷款,解决种养殖、加工、市场开拓的资金缺口问题;二是存取款服务;三是涉农保险服务,目前只开展了能繁母猪、烤烟、森林险等几个政策性保险。通过与花溪农商行开展的业务比较,主要表现为服务产品种类少、服务方式不灵活、服务范围不够广。
3.4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窄,农民金融行为成本高
据调查,全市50%乡镇只有一个金融机构,另45%乡镇有二个金融机构的,具备贷款服务功能的金融机构也只有一个,还有15%乡镇是每周1—2天的定期服务金融机构。虽然我市每个乡镇都有能够存、取、贷的金融服务网点,但有些自然村距离乡镇很远,如:盘县普古乡厂上村11组距集镇金融服务点20公里以上。金融服务网点的设置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增设。
3.5贷款服务模式创新不足
我市农村主要有以下几种借贷方式。一是信用贷款。现在只有农村信用社在开展,是我市目前农民贷款的主要方式,基于抵押物和现金流的建档立卡评级授信属于普惠金融政策,贫困农户在级别评定和授信额度上很低,甚至被排除在外,表现为贫困户授信评级体系不完善;二是担保贷款。主要采取担保公司和国家公职人员进行担保贷款;三是抵押贷款。通过有效的财产抵押进行贷款,是当前涉农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由于农村房屋、土地、林业等财产尚未开展法律确权与评估,暂时不能作为抵押担保物;四是联户贷款。是农行和邮政储蓄银行采取对农贷款的主要方式之一,一般是3户联保或者是5户联保,每户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五是“公司+农户”的贷款模式,如盘县邮政储蓄银行采取由农户贷款,公司担保,农户按照公司的要求实施种植,公司负责技术指导和收购,解决了农户缺资金的问题,实现公司与农户的双赢。
以上五种贷款服务模式,前四种是农村贷款的常见方式,仅第五种有一定的创新,但是在贷款额度、贷款抵押物等内容上没有大的变化和创新。
4原因分析
4.1农村贷款担保体系缺失或不完善
一是农户缺乏抵押物。由于农村林权、宅基地所有权确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抵押实施办法尚未出台,农户缺乏自有财产抵押贷款依据;二是在农村的农业实体经济融资难。由于农业产业的投资大、回收周期长、风险高,农村的库房、管理房、生产车间等建筑难以办理产权进行抵押融资,生产设备抵押银行监管难、成本高。
4.2农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抑制支农信贷增长
一方面,农业是受自然灾害影响最大的行业,另一方面,农产品受市场波动影响,大部分农民信息不灵,农户单一生产和大市场供需矛盾突出,致使农业贷款的安全性降低。同时,我市尚未建立支农信贷的风险补偿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支农信贷资金的放大效应。
4.3农业保险发展不充分
调查中,我市仅人保公司开展了政策性农险,有能繁母猪险、森林保险、烤烟三个品种,没有开展商业性农险。据问卷调查结果,仅3户农户知晓能繁母猪险,占调查农户总数的10%。目前,我市农险业务范围比较单一,承保比例相对较低,覆盖面窄,惠及群众少。
4.4农村金融信用环境不完善,金融机构有“惧贷”心理
在与各县涉农金融机构座谈中了解到,农村经济组织贷款不良率明显高于城市(农村经济组织贷款不良率6—20%,城市经济组织3—8%);农户贷款不良率明显高于城市居民(农户贷款不良率8—15%,城市居民贷款不良率2-7%);造成涉农商业银行大量逾期未还贷款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农业抗风险能力差,风险高,生产规模小,赢利能力弱。二是诚信环境差,诚信度不高,部分农户缺乏诚信意识,恶意拖欠,拒不还款,影响诚信环境。三是个别乡村干部利用信贷审批程序漏洞,用农户名义贷款,金融机构把关不严,导致农民“被贷款”,金融机构无法回收贷款,从而造成不良贷款。四是扶贫贷款政策宣传不到位,造成农户把扶贫贷款误认为是政府发放的补助款。
4.5政策性贷款贴息资金不到位
2009年以来,全市共发放小额贴息贷款3.68亿元,应贴息1983.17万元,实际贴息992.65万元。造成贴息资金不到位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上级资金未如数到位,形成缺口。二是政府部门与银行机构工作协调不到位,影响贴息资金的发放。
5对策及建议
第一,加强领导,完善金融协调机制,统筹推进金融扶贫工作。成立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定期不定期召集协调会议,统一协调推进全市金融扶贫工作。
第二,探索解决农民和龙头企业贷款难问题。一是鼓励各商业银行在农村开展信用贷款和联户贷款。有关部门应出台配套和激励政策,鼓励各商业银行在农村开展信用贷款和联户贷款,进一步解决农户的资金需求;二是推动商业银行创新涉农金融新产品。抓紧出台林权、农机具、企业生产设备、厂房、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等金融新产品新政策开展信贷业务;三是银、企、农结合,发放“企业担保”贷款。推广盘县邮政储蓄银行的“公司+农户”贷款模式;四是组建贷款担保机构,完善贷款担保体系。利用支农资金建立农户贷款担保基金,存入当地农村金融机构,为涉农贷款提供担保。
第三,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一是完善农村金融信用和法律保障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用评定、失信惩戒等激励约束机制。广泛开展诚信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评审活动,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同时,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和金融犯罪的行为,以维护公平正义,优化金融环境。二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出台财税方面的扶持政策,设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贷款坏账予以补贴核销对冲;设立涉农贷款贴息资金,对贷款农产品加工类企业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三是建立激励机制。从支农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建立激励基金,用于专项奖励工作做得好的金融机构及个人。
第四,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拓展农业保险产品。尝试组建政府主导、财政适当补贴的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推动农业商业保险业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农民利益。
第五,构建统一的农村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建立农村诚信体系平台,涉农商业银行共享信用评定结果,降低信用评定成本。
第六,建立金融扶贫工作试点县、乡、村,推动金融服务扶贫示范。选取一个县进行金融服务的试点工作,灵活运用好“民贸、民品贴息贷款”、“小额就业贷款”、“残疾人康复贷款”和“扶贫贷款”等政策性贷款,综合用好国家农村金融政策,探索一条符合我市农村金融发展的道路。
编辑:巴 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