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兴广
〔内容摘要〕 报告分析我市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现状,并以2015年为例,对全市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推进城乡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对策建议。
〔关 键 词〕 低保资金 社会化 发放
〔作者简介〕 六盘水市社会救助局
近日,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省信合联社六盘水办事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六盘水市分公司就如何深入推进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全市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现状
自有关社会救助制度在我市建立实施以来,特别是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邮政局、省信合联社六盘水办事处于2013年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后,我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委托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邮政储蓄银行代发形式,普遍实行了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
(一)金融代发机构均免收了低保金专用账户开户费、工本费、信息查询费、存折挂失手续费等费用。目前,我市主要由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两家金融机构代发城乡低保金,其中:盘县7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由邮政储蓄银行代发,其余33个乡镇由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发;水城县6个乡镇由邮政储蓄银行代发,其余24个乡镇由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发;六枝特区、钟山区两地均由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发。两家金融机构增设大量刷卡网点,做到折、卡统一,方便了群众。
(二)多数月份实现按月发放低保金。目前,我市城乡低保资金的社会化发放流程是:由县级民政、财政部门在上月的25号左右联合下发当月资金文件,县级财政部门将低保资金拨付至县级代发金融机构或乡镇财政分局,县级代发金融机构或乡镇财政分局在3-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金融机构乡镇营业点,金融机构收到民政、财政部门划拨的代发低保金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低保金打到低保对象账户上。2015年,我市各县(特区、区)多数月份实现按月发放低保金,工作总体落实较好,老百姓比较满意。其中,六枝特区在每月的中下旬前将低保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钟山区在每月的上中旬前将低保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两地总体均无跨月发放情况。
(三)大部分低保对象存折上低保项目备注明晰。通过对四个县区10个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调研及105户低保户入户走访来看,大部分救助对象存折上均有“农村低保金”、“农低保”、“城市低保金”、“城低保”等备注字样,方便群众知悉。
(四)低保金发放总体较规范。调研中,未发现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未发现政府工作人员、村(居)委会干部冒领、侵占低保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存在问题
围绕低保资金拨付、划转、上账流程,对2015年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梳理后发现,我市各地在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工作中,仍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情况。
(一)少数月份低保金发放时间滞后。一是存在跨月、甚至季度发放低保金情形。水城县、盘县此项问题较为突出。水城县营盘乡2015年11月18日才统一发放7月、8月、9月三个月份城乡低保金,12月24日才统一发放10月、11月、12月三个月份低保金。坪寨乡2015年12月2日、12月18日才分别发放11月和12月低保金。从金融机构调度资料核实,龙场乡2015年12月21日才统一发放8月至10月三个月份农村低保金。果布戛乡2015年9月30日才统一发放7月、8月、9月三个月份农村低保金,12月25日才统一发放10月、11月、12月三个月份农村低保金;盘县松河乡、红果镇及石桥镇,2015年10月才发放8月、9月两个月份低保金,12月上旬才发放11月份低保金。二是发放2015年1-6月份提标补差金额时间滞后。水城县营盘乡2015年11月份才发放1-6月低保提标补差差额。三是首次未发放成功的低保金,再次发放时间滞后。调研发现,邮政储蓄银行盘县支行代发的114人农村低保对象的2015年8月和9月低保金,因信息错误导致发放不成功,于11月13日才再次发放完毕;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发的2015年9月至11月部分城乡低保金,因信息错误发放不成功,于12月才再次发放完毕。
(二)少数低保存折上备注不明晰。调研发现,由于代发金融机构系统设置、人员操作等原因,少数低保存折上备注不明晰,不易辨识。如:钟山区由于代发金融机构系统设置,2015年8月发放低保金在存折上备注为“代工”字样;其他县区存折备注不明晰情形,主要由金融机构人员操作导致,属于个例问题。
(三)部分乡镇低保工作开展不够规范。一是仍有个别乡镇存在保人不保户现象。如:抽查六枝特区大用镇黑晒村5户农村低保户中有3户存在保人不保户现象。二是个别乡镇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社区(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流于形式。经查实,盘县红果镇平川社区存在不符合条件的3户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
三、原因分析
我市各地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流程有所不同,但都涉及民政、财政、金融机构多部门多层级协调配合,低保资金拨付、划转、上账流程任一环节出现问题,均可导致不能按政策要求实现按月发放。
(一)部分县区民政部门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部分县区民政局向财政局申请划拨资金时间滞后。由于2015年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工作程序复杂、时间紧,按相关手续程序开展工作后,造成时间延后。盘县民政局向财政局申请拨付2015年6月、7月、8月应发城乡低保资金的时间分别为7月6日、7月20日、9月7日,存在跨月申请现象,工作滞后。二是部分县乡两级民政部门对金融机构反馈的上账不成功的错误信息数据核实更正不及时。
(二)部分县区财政部门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盘县财政局2015年少数月份划拨资金时间滞后。二是水城县部分乡镇财政所向代办金融机构拨付资金时间滞后,如水城县营盘乡财政所、果布戛乡财政所、龙场乡财政所,滞留时间最长的近5个月。
(三)部分县区代发金融机构工作滞后。一是金融机构上账时间滞后。盘县、水城县此项问题较为突出。邮政储蓄银行盘县支行的进账与上账时间跨度最长达近2个月。调度金融机构资料显示,水城县化乐镇信用社2015年10月15日、11月11日分别进账10月份、11月份城乡低保金,但12月11日才统一上账到低保对象账户。二是金融机构反馈上账错误信息数据给民政部门时间滞后。由于低保对象提供的信息存在姓名、账号错误、存折挂失新开后并没有及时将新账号提供给银行等,造成资金无法上账。但部分金融机构将上账错误信息反馈回民政部门的时间滞后一月左右。
通过对民政、财政、金融机构各部门以及县、乡、村、低保户各个层次工作情况的调研,民政、财政和代发金融机构的协调配合不畅是导致部分县区2015年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执行不到位的主要原因。
四、对策建议
(一)强化工作协同。健全完善民政牵头、财政、代发金融机构参与的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县乡联动、责任明确、部门协同的要求,各级民政、财政及代发金融机构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将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政策和要求落实到位。
(二)切实履行责任。各级民政部门作为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及时向财政、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拨付、上账名册等依据资料,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拿出方案,牵头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做好救助资金筹集下拨工作,配合民政部门、金融机构快速高效地搞好社会化发放。各有关金融机构要把代发城乡特殊困难群众救助金当作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优质高效提供服务,及时规范地做好发放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强对低保资金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社区(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和社会救助投诉举报核查制度等,加强低保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提高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