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红刚
〔内容摘要〕 当前,我市“三变”改革已成为了六盘水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一道亮丽风景。如何紧紧围绕服务“三变”改革,盘活农村资源,破解农村资金瓶颈,为“三变”改革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是一项值得深究的课题。
〔关
键 词〕 三变 金融
〔作者简介〕 六盘水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一、主要做法
(一)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参与“三变”改革
在金融机构采取多项举措支持农村“三变”改革的同时,财政部门也在探索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金参与“三变”改革。一是设立农业扶贫产业投资基金。由市级财政出资,市农投公司负责设立六盘水市农业扶贫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2亿元,预计2016年上半年到位1亿元;市住投公司代表市人民政府正在申请国家发改委批准设立400亿元规模的六盘水市扶贫产业基金。
二是探索开展特色农业产业保险试点工作。将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作为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专题,结合“三变”改革实际,在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之外,制定了《六盘水市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先行选择猕猴桃、刺梨两个品种进行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切实发挥保险对“三变”主体产业发展的保障功能。三是建立“三变”改革风险分摊机制。积极探索设立“三变”改革风险补偿资金,市及各县区均已设立规模不低于500万元的贷款风险准备金,主要针对农村产业发展风险补偿及农村土地经营抵押贷款风险补偿,以此来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更为优惠的贷款及降低贷款门槛,积极释放信贷规模。四是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发展壮大。目前,全市政策性担保机构6家,其中,市级2家,六枝、盘县、水城县、钟山区各1家。注册资本金8.5亿元,在保余额13.1亿元。
(二)做好企业辅导培育,引导
“三变”企业挂牌上市
为了推进我市“三变”农头企业有效参与资本市场,打通农业资源、资产联结资本市场的链条,我市积极与华创证券公司构建战略合作,对贵州岩博酒业有限公司、水城县茶叶发展有限公司、六盘水盘龙植物科技有限公司、六枝特区宜枝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全市“三变”重点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实地查看、与实际控制人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公司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企业管理、持续经营能力等实际情况,并结合“新三板”挂牌条件,对上述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最终确定一批基本具备挂牌“新三板”条件企业开展上市工作。目前,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已正式入驻相关企业开展上市前期工作。同时,按照“引导上市一批、重点培育一批、筛选储存一批”梯次推进的原则,注重遴选成长型、规范型、题材型企业,建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
(三)强化政银企联动,为“三变”企业融资实现精准对接
为有效推进金融服务“三变”改革工作,精准做好融资供求对接,切实加大对“三变”项目信贷投放力度。3月25日,市政府金融办牵头组织人行、银监、市“三变”办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市农发行、市农行、市邮储银行等15家金融机构、市广源担保公司等4家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及26家“三变”企业主体召开全市“三变”企业项目融资需求政银企座谈会。会议梳理归集了各金融机构针对“三农”服务的特色金融产品、信贷条件、业务流程以及全市“三变”重点项目融资需求表,涉及项目50个,项目总投资206亿元,融资需求83.6亿元。
(四)实施“普惠金融”工程,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经营重心向县城、乡镇、行政村倾斜,缩短农村金融服务半径,促使农村金融服务更加方便、快捷,使金融服务更加贴近“三变”。实现了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网点全覆盖。通过辖内市农行、邮政储蓄银行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下沉金融服务网点,以及对乡镇网点的改造和建设,进一步优化乡镇物理网点布局,辖内乡镇全部建立了固定或便民服务网点,消除了全市空白金融机构乡镇。实现了金融服务向村延伸。在全面消除金融空白乡镇的基础上,在全市所有行政村,相对较为集中的自然村寨安装“村村通”农信银POS机,免费为贫困农户发卡,扎实开展“村村通”、“惠农通”工程建设。截止2015年末,全市930个行政村共安装POS终端机和ATM等自助机具6780台,实现了全辖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基本满足了65万户村民的小额取款及转账结算需求。实现了“金融夜校”进村入户。辖内农信社、农商行在做好金融扶贫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深化“三农”金融服务,发挥扶智作用,从2015年以来,辖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利用晚上时间进村入户开办“金融夜校”近1000场,对逾6万农民进行专题培训和辅导,切实提升了农户对金融知识的认知度。
(五)实施清单式管理,提升金融支持“三变”的精准度
将全市所有参与“三变”改革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经济主体基本情况汇总纳入“六盘水金融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中,向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放,以便能及时准确地查找和了解支持对象的详细情况。同时印发了《六盘水市金融服务扶贫开发“主办银行”制度》,明确为“三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主办银行和协办银行。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为“三变”主体提供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2016年3月底,全市已有363户“三变”企业纳入系统,7家银行发放“三变”改革相关贷款14.01亿元。
(六)
用好用活各类信贷政策工具,加强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用好用活支农再贷款。帮助借款金融机构缓解资金紧缺困难,更好地引导借款金融机构合理安排信贷规模、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三变”的支持力度。截至2016年3月底,辖内4个县区的7家法人金融机构利用支农再贷款累计对21户“三变”企业发放贷款8300万元。二是综合运用金融优惠政策减轻融资负担。将符合条件的“三变”企业全部认定为“民贸民品”企业,并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其办理优惠利率贷款。截至2016年3月底,全市有53家“三变”企业认定为民贸企业,其中9家企业获得优惠利率贷款,累计享受中央财政贴息96万元。三是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通过试点设立农民专业担保合作社,为村内参与“三变”的企业和其他经营主体贷款提供担保。如:水城县在双水村设立的担保合作社担保基金达到157万元,累计为村内各类经济主体担保贷款863万元。通过推广“3155”惠农贷,由县级财政设立风险补偿基金,银行金融机构按照基金的7-10倍发放贷款,用于支持发展猕猴桃、核桃、茶叶等特色农业的“三变”企业。如:邮储银行六盘水分行向盘县火铺龙马茶叶专业合作社等6家“三变”企业发放“3155”惠农贷5640万元。通过银担合作,支持“三变”企业与股东之间实现利益联结。如:盘县由地方性担保公司担保,以普古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贷款主体,向贵州银行贷款5064万元,支持1200户农户参与“娘娘山旅游开发项目”经营。四是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目前,3个试点县区均以县级政府名义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水城县已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土地确权工作已接进尾。截止3月底,盘县农信社、水城农信社及蒙银村镇银行累计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18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贷款入股受限,制约金融支持农民变“股东”。在“三变”改革中,大量贫困农户手中资源匮乏,用于入股的资产较少,若要享受“三变”改革的红利,只能通过“特惠贷”或其他小额信用贷款的方式进行入股。但根据银监会“三法一指引”和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规定,银行金融机构不能直接向农户发放贷款进行参股入股,导致部分农户不能参与“三变”改革。
(二)贷款风险分摊机制不健全,制约“三变”主体融资。一是政策性担保公司规模小、市场化运作能力弱、抗风险能力低,很难满足“三变”主体融资需求。二是风险补偿缺失,信贷风险主要集中在银行,影响其放贷积极性。受地方财力影响,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小,撬动金融资源有限。三是特色农业保险覆盖面低。与“三变”改革关联度高的猕猴桃、茶叶、核桃、蔬菜、油茶、刺梨、中药材等特色产业未能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畴,产业发展蕴含的自然风险较大。而市县财政财力有限,难以全面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特色农业保险。
(三)财政、信贷资金契合度不够,制约资金使用效率。市、县两级财政基本上是“吃饭”财政,投入农业、农村的资金绝大部分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这部分资金多数是必须兑现给农村和农民的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资金。各级财政清理各级下达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可以变为股金的财政资金数额有限,难以满足深入推进“三变”改革的需求。受权限和管理规定等因素制约,市县政府在通过整合其他财政补助资金以设立风险补偿、利差补贴、担保基金等方式撬动银行信贷资金的方法不多、手段有限,影响了银行信贷投放积极性。
三、几点政策建议
(一)逐步试点放开农户贷款用途,支持农民变“股东”。《贷款通则》明确:对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允许用贷款从事股本性投资。而农村“三变”改革属于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推广的工作。建议从省级层面协调,选择部分“三变”改革县区试点“允许农户贷款入股‘三变’主体,参与经营和分红”,支持更多贫困农户参与“三变”改革,享受改革红利。
(二)适当放宽农村相关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权限和用途,促进财政、信贷资金配合使用。选择部分县区试点通过政策叠加的形式,将中央、省下达的农业相关补助资金,在不改变用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整合,通过风险补偿、利差补贴、奖补等方式撬动更多银行信贷资金支持“三变”改革。
(三)制定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规范高效地支持“三变”改革。从工作实践看,各银行金融机构对“三变”的认识和理解程度不够、进度和节奏不一致、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产品和方式单一。建议从省级层面制定下发《金融支持农村“三变”改革指导意见》,指导各金融机构加强认识、规范安全地支持“三变”改革。
(四)加强信贷政策支持,增强各金融机构支持“三变”改革的积极性。“三变”主体多数是涉农企业和农户,金融支持的成本高、风险大、利润低、数量多,仅靠辖内银行机构自有资金很难满足其需求。建议对省级政府确定的“三变”改革试点县区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金融扶贫再贷款等方面给予倾斜。
(五)提高保费补贴比例,支持我市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结合“三变”改革的实际,恳请省支持我市开展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将我市特色农业保险的补贴比例由(黔府金发〔2015〕5号)文件中规定的省级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当地政府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50%”的比例调整为70%,帮助我市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六)制定出台扶持政策,助推“三变”企业挂牌上市。帮助指导我市“三变”企业挂牌上市工作,并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企业辅导培育力度,尽快制定出台企业挂牌上市的相关激励扶持政策,增强“三变”企业转变发展理念、实现上市融资发展的信心。
(七)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为“三变”改革搭建发展平台。一是支持我市涉农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省再担保公司可以通过资本金注入参股方式,参与我市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的运营管理,做强做大我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二是建立省级支持“三变”改革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三变”企业涉农贷款给予贴息和风险补偿;三是支持六盘水发起组建扶贫产业发展基金,在政府引导基金构成比例方面,进一步提高省的出资比例。
(八)推进普惠金融建设,构建便利惠农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金融网点的批设力度,支持我市扩大金融服务网点的覆盖面,支持已有的各金融机构在我市各县区、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和重点乡镇等增设办理信贷业务的营业机构,开展金融服务下基层、入园区、到企业,建立园区支行、科技支行和社区支行。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三变金融服务部”,单列支农信贷计划。
(九)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鼓励金融要素向“三变”聚集。要针对“三变”改革过程中确权颁证的农村产权标的物,鼓励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开发,积极为“三变”改革量身定做金融服务产品,创造性地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工作,并将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服务“三变”改革的实绩重点纳入《贵州省银行机构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考核暂行办法》和《贵州省银行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创新金融产品奖励暂行办法》中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