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枢 卢 彤
〔内容摘要〕 本文分析了我市煤炭行业发展的现状,农民工欠薪特点及原因,对解决煤炭行业农民工的欠薪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措施。
〔关 键 词〕 煤炭行业 欠薪 研究
〔作者简介〕 何枢 市能源局局长;卢彤 市能源局执法支队
由于当前国际经济整体下滑,六盘水市煤炭相关产业下行压力增大,需求减少和资金链断裂造成行业和社会的风险影响不断加剧。市场价格的动荡和民间资本的不稳定促使企业资金短缺,融资受限,贷款回笼困难,企业停产,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等情况严重,矿群矛盾及社会矛盾突出,使社会维稳压力进一步增大。
一、我市煤炭行业农民工的欠薪状况和特点
截止2016年9月,全市煤矿企业共拖欠农民工工资近2亿元、涉及煤矿企业六十多个,被拖欠农民工人数1万多人。
(一)欠薪原因
1.行业效益低下。因为国内经济增速回落,工业生产放缓,致使煤炭需求下降。现阶段能源消费结构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使得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减小。随着国家去产能、调整产业结构工作的不断深入,企业煤改电和煤改气,导致煤炭需求下降。截至2016年8月底累计完成原煤产量4137.50万吨,同比下降9.26%;累计完成洗精煤产量2293.54万吨,同比下降5.34%;行业效益普遍低迷。
2.恶意拖欠突出。兼并重组中实施“保一关一”政策,我市煤炭企业集团在市外收购134余个煤矿,大部分作为关闭指标,收购时正值价格高峰期,共花费35亿元左右,关闭一个矿政府补助仅为90-120万元,经过几轮资源整合,企业不断投入,截至目前,全市煤矿主体企业集团累计贷款291.94亿元,债台高筑,股权不断分化调整,矛盾层的叠加使问题变得更加错综复杂,企业业主既无力也不想承担责任。
3.维权能力缺乏。由于煤炭生产技术含量不高,工人素质偏低,工人再就业难度大;同时受到煤炭行业的职业病困扰,煤矿关闭,矿工生活没有着落,不仅高昂的医疗费用难以接受,更缺乏维权能力及合法有效的手段。
4.管理力度不够。部分煤矿存在收购资产处置不清、债务处置不当、主体企业矿权和煤矿产权分离、拖欠工人工资、工农关系尚未妥善处理等客观情况,内部管理松懈,缺乏全面系统管理,各种矛盾突出,社会维稳压力巨大。企业工资发放不及时,造成了管理人员和职工思想松懈,工作积极性降低,部分优秀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转岗转业,自身管控能力弱化。外部地方政府行业监管由于其监管面大,同样存在着监管不到位,反应迟缓,对企业欠薪行为打击力度不力的现象,制约了行业的良性循环,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经济生活条件的改善。
5.宣传关注不足。资金短缺,融资难,制约了行业发展。部分企业的资金链非常紧张,欠薪、欠电费、欠工程款等情况不断呈现,劳动纠纷矛盾及社会稳定问题逐渐暴露。这都是需要得到社会普遍关注的,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才能防范于未然。
(二)人员特点
1.经济收入普遍较低。主要体现在:一是技术能力的限制,由于自身文化程度不高,农民工通常劳动报酬相对较低;二是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恶劣导致职业病发率高,致使社会生活成本压力加大;三是工作条件艰苦促使了该行业农民工的流动性增加,通常在企业固定工作不足两年就会发生变更,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煤炭行业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提升。
2.思想认识普遍落后。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上过学的大多也只是小学初中文化水平。使其工作待遇、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这样就造成了煤炭行业农民工和企业老板之间经济地位和思想上的不对等。因为绝大多数从业人员缺乏行业专业技能,流动性强、文化基础薄弱造成了其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政府对其沟通、管理、培训的难度也随之加大。在煤炭行业这样一个高危行业中,农民工的处境相当困难,而且在短时间内很难在思想和工作技能层面上得到提高。
3.性格特性高度敏感。在这一点上是很值得去探讨的,性格上的敏感性不容易引起大家的重视。由于农民工长时间在矿区恶劣的环境工作,造成了其自身性格上的不安全感和工作生活敏感性的增加。虽然国家从法律层面,政策层面给予了这个群体很大的倾斜,但既没有根本上解决煤炭行业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困难,也无法从心理层面抚平其内在的不安,极易促使他们铤而走险。
二、煤炭行业农民工欠薪的影响
(一)生活影响
煤炭农民工之所以成为煤炭农民工,确实是由于生活所迫不得不从事煤炭采掘工作,农民工基本上都处于青壮年年龄段,上有老下有小,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创造者,辛辛苦苦工作几个月换来的是白条、是欠薪。生活可能就会陷入困境,断炊、断水、断电、断药、断学等等。
(二)经济影响
煤炭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打压了农民工劳动的积极性,造成熟练工大量流失,职工队伍不稳定,制约了行业经济的发展,更大程度上造成了行业的不稳定和不可持续发展。许多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从减员减产至停产破产,同时造成大量贫困、失业和待业的低收入者想通过就业提高收入的途径受阻,恶性循环加激矛盾升级。
(三)社会影响
中国当前经济超高速发展的同时,幸福指数并没有如同GDP那样上升。农民工工资一再被压缩、裁减,一线工人工资甚至被压减到1000元/月。相反,因为社会成本增大还是感到生活艰难。住房问题、上学问题、看病问题、社保问题、从生到死,步步感到艰难。煤炭行业农民工的生存状况表现的更为明显,本就微薄的收入,还要被拖欠,进一步促使了农民工们铤而走险,甚至走向了犯罪。
(四)政治影响
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人民利益无小事。煤炭行业农民工欠薪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治文化的进步,各级政府都不希望这种不和谐现象出现的。杜绝煤炭行业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出现才能更好地彰显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三、对策和建议
(一)落实政府和企业主体责任
政府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帮助煤炭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鼓励煤炭企业生产自救提高经营效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基层工会组织作用,对辖区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地方政府要建立欠薪预警系统,定期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要及时预警,按一矿一策制定解决方案,并做好防范工作。企业必须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落实企业法人签订《煤炭企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煤炭集团企业对其下属煤矿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任何煤炭企业不得以货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二)认真执行相关政策
首先必须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机制,煤炭企业必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报相关部门备案;落实企业劳动计酬手册,建立职工名册,记录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并全面实现劳动用工信息化实名制管理。然后有计划的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地方政府要协同相关部门由煤炭企业与结算银行签订《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委托书》,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三)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体系
地方政府要积极落实以县区为单位的工资保障制度,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用于紧急情况下支付农民工工资,帮助解决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探索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监管部门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工资支付日期、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四)高效处理欠薪争议案件
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对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在煤矿企业健全工会组织,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解决工资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对农民工因拖欠工资申请仲裁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对集体欠薪争议或涉及金额较大的欠薪争议案件要挂牌督办。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提高欠薪争议案件裁决效率。畅通申请渠道,依法及时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同时要依托劳动保障管理平台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五)依法处置欠薪和讨薪行为
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要坚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发挥司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非法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但另外一方面也要加大力度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农民工对企业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调解,对办理拖欠工资案件要开辟“绿色通道”,督促企业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对处理煤炭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及时、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惩不贷。
(六)建立相应的协调处置机制
地方政府要建立煤炭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预警机制。根据欠薪时间长短和欠薪人数确定不同的预警级别,启动不同的处置机制。还要有针对性的成立治理煤炭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处理煤炭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企业欠薪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全面推进治理煤炭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