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地理标志申报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陈
刚
晋 燕
近年来,六盘水市深入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加大地理标志申报和使用力度,依托地理标志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助力精准脱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全市地理标志申报使用情况
目前,六盘水市共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个,其中盘州市6个、六枝特区7个、水城县3个、钟山区1个、市级3个。2018年新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个,其中水城黄精等5个产品已于2018年5月通过原国家质监总局评审,待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水城脆桃正按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补报资料。创建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1个,即六枝特区岩脚面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全市共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32家,其中盘州市12家、水城县6家、六枝特区6家、市级8家。新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11家(六枝特区3家、水城县8家),待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获得地理标志商标1个,由六枝特区郎岱酱业协会持有“郎岱酱”证明商标,该协会有成员200余个,均可在其产品上使用“郎岱酱”商标。新申报地理标志商标3个,即盘县火腿、盘州火腿、普田清真牛肉,待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全市共有农产品地理标志9个,其中盘州市4个、六枝特区3个、水城县2个。
六盘水市地理标志产品涉及蔬菜、茶、中药材、精品水果、刺梨、油茶、生态畜牧等产业。其中,盘县刺梨果脯、水城猕猴桃、郎岱猕猴桃、盘县火腿、水城春茶、岩脚面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作用发挥较好,带动刺梨、猕猴桃、火腿、茶叶、面业等产业高质量发展。2018年,全市新增刺梨种植面积100.48万亩,产业总产值达4.13亿元,辐射带动农户15.82万户53.73万人增收,其中贫困群众2.56万户10.49万人;全市猕猴桃产量1.29万吨,产值达3.67亿元,仅水城县猕猴桃产业就覆盖农户32000余户123000多人;盘县火腿带动发展餐饮业1621家、糕点加工业209家、旅游业29家,带动生猪出栏87.1万头、规模养殖场478家,产量提升到3600吨,产值提升到2.52亿元;水城春茶产量151吨,产值1.95亿元;六枝特区成立岩脚面协会,有成员52个,产值已达5亿元,涉及“三变”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带动5万户农户(其中有30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农民人均收入增加2000元。
二、主要措施
(一)构建政策体系,高位推动。强化政策激励和引导,出台《六盘水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六盘水市加强品牌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对获得地理标志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告的申报主体(政府、协会、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2013年以来,分别对六盘水苦荞茶、盘县刺梨果脯、岩脚面、水城黑山羊等12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以及牛场辣椒等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告的申报主体给予资助,共资助135万元。制定《六盘水市“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将依托地理标志培育壮大的六盘水市山地特色产业纳入规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鼓励六盘水师范学院和贵州共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为企业提供地理标志申报使用咨询、代理等服务。
(二)注重市场导向,示范引领。将地理标志申报使用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从挖掘当地特色产品着手,组织人员对其生产历史、工艺传统、品质特征、人文特点等进行调查论证,促进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六枝特区岩脚面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带动作用,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使用工作向纵深发展。推荐六枝特区政府申报2019年贵州省地理标志产业化促进项目,推荐“妥乐白果”、“盘县火腿”地理标志产品纳入中欧地理标志合作协定第二批清单。以盘县刺梨果脯、水城猕猴桃、盘县火腿、水城春茶、六枝特区岩脚面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核心,培育贵州天刺力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盘县保基茶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等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做大做强刺梨、猕猴桃、火腿、茶叶、面业等具有六盘水地方特色和优势的产业。
(三)选准特色产业,标准先行。围绕蔬菜、茶、中药材、精品水果、刺梨、油茶、生态畜牧等产业,出台《六盘水市农业特色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方案》,制定发布《六盘水市猕猴桃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含10个技术标准的市级地方标准),建立配套的标准体系和技术文件。获得保护的20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中,已有19个产品制定了地方标准,建立了烤烟、马铃薯、生猪、黑山羊等13个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实现了采种育苗、栽培种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摘与加工、包装与贮运等全过程的标准化生产,建立起“地理标志产品+龙头企业+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推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产日趋规范化、标准化,延伸了产业链条,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品牌价值进一步凸显。
(四)严格执法监管,保护品牌。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与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相结合,强化日常监管,着力专项整治,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春茶地理标志保护等专项行动,严格监控标志的使用情况,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名优形象,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9年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侵权假冒案件88件,罚没金额85.63万元,移送公关机关处理侵权假冒案件3件,有力保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质量安全、品质特色、品牌形象。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氛围。积极开展质量宣传月、知识产权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组织有关部门及企业参加集中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地理标志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场演示辨别假冒伪劣商品方法,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余份。借助辖区内有影响力的网站、公众号、网络大V等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支持和参与打击地理标志产品侵权假冒工作。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和农技人员进村入户,讲解地理标志产品识假辨假维权等知识,举办现场咨询培训7场次。将法治宣传深度融合“互联网+”,依托“凉都司法12348”信息化平台、“凉都司法”微信公众号、“以案释法”、“律师在线”等,深入宣传打击地理标志产品侵权假冒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地理标志申报、使用、保护、维权氛围。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地理标志支撑政策供给不足。市政府2019年1月10日印发《关于废止修改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六盘水府发〔2019〕1号),将《六盘水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六盘水府办函〔2015〕5号)文件废止;《六盘水市加强品牌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有效期也仅剩1年多。市级层面亟待出台整合地理标志、商标、专利内容的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动全市地理标志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重申报轻使用”现象较为突出。钟山区至今仅有一个产品获得保护,且无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登记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权,致使地理标志产品注册后被长期闲置。六枝特区共有获得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6家,其中5家企业未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专用标志,1家企业每年使用专用标志的时间仅半个月;六枝特区郎岱酱业协会及成员自2016年至今,均未使用“郎岱酱”证明商标。2017年盘州市地理标志产品刺梨果脯获批省级地理标志产业化项目,获省级项目资金40万元,但至今盘州市政府未履行项目合同承诺配套拨付40万元资金,也未启用省级拨付的40万元资金,2年的项目实施期满后,若验收不合格,将会面临省级项目资金被收回、盘州市政府被纳入项目黑名单管理的风险。
(三)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监管力量薄弱,市场秩序不够规范。机构改革后,六盘水市实现了地理标志、商标、专利的历史性重构,在市、县层面均组建了市场监管局,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均设置知识产权科(股)。但全市知识产权监管人员严重不足,市局仅3人(对接省局4个处),各县区局仅有1~2人,且绝大多数人员未从事过知识产权监管工作,知识产权监管能力亟待提升。监管力量不足,加上企业对维护地理标志品牌的积极性不高,假冒伪劣现象时有发生,如水城猕猴桃、六枝特区岩脚面屡遭侵权假冒。地理标志拥有者对地理标志的管理和运用比较混乱,如,取得岩脚面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许可的六枝特区岩脚大畅面业有限公司、贵州廻龙溪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并未有效使用专用标志,却因商标问题引发纠纷。
(四)地理标志普查、精准研判、分析不够。由于人员少,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监管人员长期疲于应对各种报表、材料,无法抽出足够时间深入乡镇、企业开展地理标志普查、调研工作,导致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和保护工作不够深入,对地方特色农产品的挖掘不够接地气,对全市地理标志产业的分析研判不够透彻。如,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水城猕猴桃、岩脚面的技术指标过高,导致水城猕猴桃至今标准无法制定;岩脚面地方标准五年复审期已届满,因指标问题不能按期进行修订。
四、有关建议
(一)强化政策供给,强力推动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和使用。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使用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县区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多向县区政府汇报地理标志产品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争取政府在规划上、政策上给予倾斜。如,把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使用纳入地方发展规划,纳入对下级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尽快出台或修订市、县两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在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使用过程中作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钟山区政府应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使用工作,尽快在量上有一个大的提高。盘州市政府应高度重视刺梨果脯2017年获批省级地理标志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尽快向省市场监管局申请延期,确保省级项目资金依法、依规、高效使用。
(二)维护市场秩序,提升企业使用地理标志的积极性。地理标志并非注册成功就万事大吉,还要对其使用进行管理。六盘水市地理标志持有人应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严格要求地理标志使用者执行产品质量标准,确保地理标志产品的核心特色品质稳定,并且统一包装,规范名称、符号、标识等,提升消费者的认知度。监管部门应建立区域联动、部门协作的执法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查侵犯地理标志专用权案件,打击各种侵权假冒行为,切实保护地理标志持有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调研普查,挖掘培育潜在地理标志资源。市、县监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地理标志资源普查,掌握本地区地理标志资源状况、数量、类型、分布、品质特征、生产、加工、流通等情况,要实行分类指导,采取不同的措施加以保护与开发。要从优势农产品中筛选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在市场和消费者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的地理标志产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予以扶持,扩大生产规模,实现规模效益,树立品牌形象。要重视品牌和地理标志保护,督促生产企业(注册人)规范使用、管理专用标志,保证已注册地理标志产品品质信誉。对符合保护条件的地理标志资源要培加珍惜,做到培育一个,发展一个,成熟一个,保护一个。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地理标志监管能力。加大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力度,注重培训效果,迅速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监管能力。同时,充实知识产权内设机构人员力量,夯实组织保障,切实为全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地理标志申报使用氛围。一要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宣传,提升全社会开发、利用、培育和保护地理标志意识。二要加强“专用标志”的知识宣传,提高专用标志规范化使用的认识,杜绝滥用专用标志现象。三要加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宣传力度,通过市场推广、宣传展示,让更多人了解、认识、接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做大做强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奠定基础。四要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文化宣传,提升对延伸地理标志产品产业链的认识。